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考生录取办法
根据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高〔2023〕31号)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我校积极落实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政策。经研究,我校将对符合免试条件且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。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,严肃招生纪律,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,科学、合理、规范地选拔人才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报名对象
报名条件
分类考试招生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,满足下列条件之一,参加学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。
(1)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、世界技能大赛、中国职业技能大赛(国家级一类大赛)三等奖及以上(或前10名)以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、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、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。
(2)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( 或相当职业资格),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。
2.报考专业
符合第1条所列条件的考生,应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比赛项目的获奖证书申请免试,跨专业大类(中职专业与报考高职专业不相关、获奖赛项与报考高职专业不相关)报考不予受理。
二、报名办法
1.报名材料:
①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》;
② 获奖证书;
③ 考生本人身份证;
2.报名程序:
(1)考生从我校网站下载,并认真、完整地填写材料①;
(2)由考生毕业院校对材料①、②、③的原件进行审核,然后在材料①的原件及材料②、③的复印件上审核人签字、盖章;
(3)考生于4月10日前,将盖章后的材料①、②、③的原件及复印件扫描成图片(jpg或jpeg图片格式)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指定邮箱(邮箱地址:hzzs@htc.edu.cn),邮件统一命名为“姓名+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证明材料”。
考生上传的图片必须清晰,否则视为无效。未按要求报名、提交材料的考生,报名无效,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。
(4)4月15日前,通过免试招生录取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(zs.htc.edu.cn)进行公示,请报考考生注意及时查看。学校不再另行通知。
(5)4月20日-21日申请免试的考生本人携带材料原件至学校招生办现场复核。(地址: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汇心湖校区行政楼521办公室 联系人:戈老师 电话:0551- 82364123 82364313)
(6)考生在《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》中须承诺:本人承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,如有造假、伪证,将自行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、不完整的信息、资料等行为,一经查实,将取消录取资格。
三、录取工作
1.免试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视为预录取,正式录取结果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的结果为准。
2.免试申请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如达到校考分专业资格线,可继续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。
3.录取后的其它事项另行通知。
四、其它
1.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2.本办法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。